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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物业分公司在同一市不同区的项目,是否分别纳税? [打印本页]

作者: 幽幽仙子2010    时间: 2011-10-25 11:08
标题: 物业分公司在同一市不同区的项目,是否分别纳税?
各位朋友,请教一个问题?
我公司总公司在深圳,09年在长沙设立分公司,并接管一个楼盘的物业管理。现在在长沙的另一个区又接管了一个楼盘。二个区属于不同的税务管辖区。
请问各位,新接的楼盘是否要重新设立分公司,独立核算,分别纳税;还是二个楼盘可以在一个税局纳税呢?能否提供一个好的办法呢?谢谢

作者: 薇动影浓    时间: 2011-10-26 11:53
按照规定是可以不用的,但是还得看你所辖的税务分局,是否要求?他如果找你的茬,你交的税款划不到他的区域的话,也会让你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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