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乙方公司注销发票和再拨款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小东
时间:
2011-10-20 10:13
标题:
乙方公司注销发票和再拨款问题。
本帖最后由 小东 于 2011-10-24 09:26 编辑
问题1、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把公司注销了,又重新注册了一个新公司。
现在需要给其打款,需要他们出具什么证明?我们接收他们新公司给开具的发票,需要更改合同吗?
问题2、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更名了,需要提供什么手续才能给他打款和收取发票。
作者:
李小龙
时间:
2011-10-20 10:36
应该是在答一份协议吧
作者:
薇动影浓
时间:
2011-10-20 10:43
1.肯定需重新签定合同补充协议,你收到的发票抬头必须要与你的打款单位户名应该是一致的;
2.合同执行过程中更名,这个问题吧,还得原单位出具一份证明材料,否则这块债权债务别惹到自己身上。
作者:
小东
时间:
2011-10-20 12:48
薇动影浓 发表于 2011-10-20 10:43
1.肯定需重新签定合同补充协议,你收到的发票抬头必须要与你的打款单位户名应该是一致的;
2.合同执行过程 ...
3Q 是不是还需要他们提供废业证明和在工商局的更名证明。
只有新公司带公章的声明是不是不可以?
作者:
薇动影浓
时间:
2011-10-21 14:05
你的问题当时提问的说是:原来公司注销了,他不是变更企业名称之类的啊。如果他是变更之类的,应该是这样,但是前提确定清楚是注销还是变更?
作者:
闫厉
时间:
2011-12-17 10:00
支持3楼
作者:
无语紫丁香
时间:
2012-2-13 22:18
支持薇动影浓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