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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一下大家啊? [打印本页]

作者: xiefeng    时间: 2011-10-10 14:58
标题: 请教一下大家啊?
我们单位跟人防设备制作公司签定了合同,现在进了一批人防门,对方开过来的发票是普通增值税发票,请问这种发票房产公司能直接进账吗?是否需要代扣建安税?
作者: 海南闲人    时间: 2011-10-10 15:12
人防门不能自己跑上房屋上,需要安装劳务的,销售方安装的由于没有资质无法通过验收备案,还是承包给专业建安企业安装吧。。。
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11-10-10 16:18
持与海南闲人相同的观点。
作者: nicolas    时间: 2011-10-10 16:41
首先,你是不能代扣营业税款的。
1,如果对方属于自产自销带安装,将货物部份开销售发票,安装部份就地开营业税发票。
2,如果对方是外购并负责安装的从事生产、加工、批零或为主的,对方可以全额开销售发票,是符合税法的,但建安工程施工单位要将此纳入其建安工程营业额一并开据建安发票。
实践中,建议将货款跟安装分开在签合同,以免国地税为了抢税源造成对方重复纳税或是地税不允许你方按发票全额在成本中例支的风险。
作者: 小小会    时间: 2011-10-10 19:35
大家说的很深刻,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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