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契税什么时候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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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1-8-31 08:39
标题:
契税什么时候交?
我公司为新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0年8月31日交土地款900万元,余款900万于2011年8月31日交齐,2010年8月31日与国土局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土地局尚未签过合同,请问,交纳契税算不算逾期?是以2011年8月31日交?还是以交纳首次付款为交纳契税日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作者:
窝窝123
时间:
2011-8-31 09:12
我要全面学习下,谢谢
作者:
昔日重现
时间:
2011-8-31 18:03
逾期,按2010年8月31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间,10天内交契税。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1-9-3 16:35
谢谢楼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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