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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准则新规定对会计处理有何影响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8-6-24 12:57
标题: 新准则新规定对会计处理有何影响
新准则新规定对会计处理有何影响



时间:2007.10.23作者:文娇 郭鹏  来源:中国税网





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38项具体准则和1项基本准则,标志着我国企业财务会计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的新时期到来。新会计准则对损益的确认产生的新变化,不但继承了旧会计准则下的诸多财税差异,而且又创造了一系列的新差异,从而与所得税税收法规的不协调越来越大,给实际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同时今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已表决通过,但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至今仍未公布,有很多问题需要留待实施条例解决,因此财税[2007]80号文件只对四个影响较大而又相对争议较小的事项作出了如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影响。



首先,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所得税核算更加复杂。新会计准则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以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特性,较好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和盈利能力,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的相关信息。80号文件再次强调了税法仍然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般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对待,在持有期间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允许计提折旧。而会计准则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允许计提折旧,对于公允价值的变动损益只有在处置时才能释放出来。再加上新准则对所得税会计的核算只能采用一种方法,即“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而导致了会计业务处理比以往更复杂,纳税调整更繁琐。



其次,投资浮盈不计税,提高了资金利用率。新准则下新会计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核算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所以对上市公司的浮盈或浮亏,应在这个科目里反映,但此投资浮盈是否缴税,以前看法不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最新作出的规定是不计税,等盈利落实即实际处置时再按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历史成本后的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对一些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巨大的上市公司来说,若为这笔浮盈缴税,会使入库资金流失一部分,将影响到企业扩大生产、进行科研开发等总体目标。此处暂不计税的规定无疑可以避免短期内一大笔的现金流出,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持了资金平衡。




作者: fujiancyh    时间: 2013-5-2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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