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如果公司支付的利息特别高在计算土增及所得税时,是否可以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wujia822    时间: 2011-8-26 17:11
标题: 如果公司支付的利息特别高在计算土增及所得税时,是否可以扣除
一个房地产公司,一个项目5年收入有200个亿,但是利息就高达4亿,并且都有银行的收条做凭证。
具体情况时:房地产公司下属有5个子公司,但都是为地产公司贷款服务的公司,以这五个公司的名义对外贷款,然后,款交由地产公司使用,然后地产公司与子公司签订委代合同,将所有子公司与银行的票据都做到了地产公司的帐中,并且各子公司与银行之间有大量的贴现支出,所以支利给银行的财务费用也较高。
   我是想问的是,这四个亿的支出是否都可以在土增和所得税中找除。
作者: 刘志岗    时间: 2011-8-27 08:37
不可全部扣除,须符合土增的相关规定。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1-8-27 10:42
由于该项利息支出都不是以房地产公司名义.都无法税前扣除.
作者: 原始之尊    时间: 2011-8-27 12:37
不是按房地产名义支付给银行的,不能扣除
作者: 草编遮阳帽    时间: 2011-8-27 15:54
利息扣除是与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相关的,三大期间费用加上开发间接费用里的利息不能超过土地成本、开发成本之和的5%。
作者: 草编遮阳帽    时间: 2011-8-27 16:47
只要能够提供利息分割单,属于集团公司的企业,应该能税前扣除吧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