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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阿里巴巴将为员工买房提供30亿无息贷款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 [打印本页]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1-8-23 11:17
标题: 阿里巴巴将为员工买房提供30亿无息贷款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
阿里巴巴"ihome"给员工30万购房无息贷款:

   为了帮助有需要的阿里人缓解购房压力,解决生活困难,经管理层研究决定,阿里巴巴集团将提供30亿元人民币创建“ihome”无息置业贷款,资助普通员工解决家庭置业问题。
  凡在阿里巴巴集团服务期限满2年,工作地在大陆的正式员工,符合相关条件,且为购置员工工作地首套住房者(以家庭为单位),可向公司申请 “ihome”住房置业贷款。服务期限在两年以上(含)三年以下的员工,贷款额度上限为20万元人民币;服务期限为三年以上(含)的员工,贷款额度上限为 30万元人民币。
  置业贷款计划将从2011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首期运行时间为4年。相关细则随后将会在内网上予以发布。希望公司能持续壮大发展,让我们每个人不再为买房发愁,也不会在四年后因为我们不努力而不得不放弃继续实施这个计划!

问题:职工向企业贷款购房,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财税〔2008〕83号
江苏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地税局《关于以企业资金为个人购房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苏地税发[2007]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
  (二)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二、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http://www.chinatax.gov.cn/n480462/n480513/n480902/7958856.html

是否要征税?困惑,请大家谈谈.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1-8-23 12:07
企业实际上是将资金利息收益分配给了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但是不合情。估计税务局一般也不会较真的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1-8-23 14:16
只要财税[2008]83号文还有效,就会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困惑的是财税[2008]83号是否有效呢?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目录,财税[2008]83号未收录其中,莫非已失效,但查阅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法规库,财税[2008]83号又收录其中,何故?莫明?准备进一步确认.
作者: 红亮    时间: 2013-9-8 21:27
回复学习
作者: 静夜的清茶    时间: 2013-10-29 10:52
是啊,银行利息那么高,怎么不见税局减免个人所得税
作者: wyvernpeng    时间: 2013-10-29 14:12
税务稽查的时候 税务局又有理由要求企业按银行借款利息计算补缴所得税了
作者: 迷茫(=^ω^=)N久    时间: 2015-8-5 20:17
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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