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关于个人所得税 [打印本页]
作者: 尹伟 时间: 2011-8-21 10:52
标题: 关于个人所得税
9.1日起个人所得税执行新的费用扣除标准,请问8月份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不是就按新扣除标准计算呢?因为8月份工资一般是9月初发放,个人所得税也是9月初申报。请专家给予指导,先谢谢了!
作者: 董秀芳 时间: 2011-8-21 17:23
请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的规定,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 周玲玉 时间: 2011-8-22 09:57
9.1日起个人所得税执行新的费用扣除标准
如果8月份工资在9月份发放的话,就按新
的费用扣除标准
作者: 周玲玉 时间: 2011-8-22 09:58
如果是在9月份之前发放的话,还是按照老的扣除费用标准计算个人所得税
作者: lifanjun 时间: 2011-8-23 11:2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的规定可以解答你的问题
作者: 蒙会计 时间: 2011-8-24 11:39
也许会下文的。。
作者: 蓝色苍穹 时间: 2011-8-25 14:14
是的,8月的工资时9月初发,就应该按新规定扣除了
作者: 百乐惠 时间: 2011-8-25 14:23
只要9月份发放的工资就按新规定执行
|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