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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一级开发纳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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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紫光
时间:
2011-8-16 10:10
标题:
土地一级开发纳税问题
北京市国土局签订土地一级开发授权协议,完成后依据该协议收回开发成本和7%开发利润,
一、请问都需要缴纳什么税?
二、缴纳的营业税是按照7%的成本利润缴纳还是按“开发成本+7%的成本利润”作为计税依据?
三、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吗?或者房地产公司不交而由土地储备中心缴纳?
四、有哪位神仙有知道相关与:土地一级开发会计处理和税务的文档或者书得推荐一下,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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