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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纠结的一个问题:工程部的招待费入期间费还是开发间接费? [打印本页]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1-8-4 16:52
标题: 纠结的一个问题:工程部的招待费入期间费还是开发间接费?
一直纠结的一个问题,工程部发生的许多招待费,最合理的方法是入期间费还是入开发间接费?

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开发间接费指房地产企业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但就是不知道包不包括招待费,如果入了开发间接费,土地增值税扣除金额增多,但就怕到时税务局给你剔除.那不是白忙乎一场.

[ 本帖最后由 一杯愁绪 于 2011-8-4 16:57 编辑 ]
作者: xt_ypm    时间: 2011-8-4 17:45
你应明白会计与税法,对于成本费用的确认一直是存在差异的。

这部分费用,从会计角度应该计入开间接费用。在土增税和企业所得税时,再纳税调整。
作者: 1126自强不息    时间: 2011-8-4 23:44
这是一个长期讨论的问题
这也不是什么会计和税法的问题
我翻遍了几乎所有的会计和税法文件规定,都没说入或不入。这就好办了,既然他们不说,我们就根据公司管理需要,你灵活掌握入可、不入也可。
作者: 胡柯淓    时间: 2011-8-5 09:39
昨天刚跟税务人员沟通,有关工程部的招待费的问题。我全部入到开发间接费用-误餐费,摘要不写招待什么,只是笼统写工程部餐费,他们没有具体的回复。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1-8-5 11:07
那这样看来,还是先入开发间接费,到时调整再说.
作者: baobaolin4471    时间: 2011-12-21 16:14
你好,我是新手上路,也碰到了同样地问题,想请问4楼的前辈,按你的方法,税局有什么说法吗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1-12-21 16:35
那这样看来还是先入开发间接费好些了,不行再调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1-12-21 16:37
那这样看来还是先入开发间接费好些了,不行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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