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几角几分钱
[打印本页]
作者:
sawen
时间:
2011-8-1 21:47
标题:
几角几分钱
已备案的销售合同的首付款是精确到角分,可是收首付款时四舍五入到元掉了,这样已开的发票也四舍五入到元掉。现在就出现数字不对应掉。现老板说,让财务再开差额部份的发票,即发票金额是几角几分。请问,这样可以吗?地税会认可吗?
作者:
mrgong_1972
时间:
2011-8-2 11:06
首付款开的是专用收据吧?
作者:
会计盛
时间:
2011-8-2 11:30
用“财务费用”科目走平
作者:
刘魁
时间:
2012-2-26 10:35
地税认的,金额差价不能超过一元就行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2-27 08:58
学习了。
作者:
chenxiumin
时间:
2012-2-27 10:01
我们都是四舍五入。元后面的都不要了
作者:
浮槎山
时间:
2012-3-2 11:41
税务部门可以认可的,但要算你收入纳税的。
作者:
568013367
时间:
2012-3-14 10:36
学习了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