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张依依
时间:
2008-6-19 09:02
标题:
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的问题
求助:筹办期业务招待费资本化后,是不是不计入全年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限额之内,谢谢回复
作者:
张依依
时间:
2008-6-19 09:16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请前辈们帮忙回答一下,还有就是开办期的摊销期限,是5年,还是一次性摊销啊,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6-19 10:39
2008年以后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可以分期摊销,但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6-19 10:46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开办费指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故不含业务招待费,因筹建期无业务收入,故招待费扣除限额为零。
作者:
张依依
时间:
2008-6-19 13:43
标题:
回复 4# 的帖子
我们在营业执照未下来之前,为了寻找项目发生的送礼.餐费及烟酒,我该入那个科目啊
作者:
张依依
时间:
2008-6-20 09:05
标题:
回复 5# 的帖子
有人帮我问复下吗谢了
作者:
zhuhaiyang
时间:
2013-4-5 17:17
银河飞雪 发表于 2008-6-19 10:46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开办费指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 ...
站长,谢谢!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