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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预缴所得税计算 [打印本页]

作者: 翩翩雨    时间: 2011-7-7 15:07
标题: 预缴所得税计算
请教各位老师:

我公司是新办企业,去年发生亏损80万,1-4月份亏损100万。今年5、6月份预售收入是1345万,交纳营业税67万,土地增值税27万,现在我第二季度的所得税怎样计算?预计利润率为15%

[ 本帖最后由 翩翩雨 于 2011-7-7 15:08 编辑 ]
作者: ncwdd    时间: 2011-7-7 15:13
按 预收账款*计税毛利率15%*所得税率25%  计算预征额。
作者: 石榴花开yao    时间: 2011-7-7 16:05
学习学习
作者: 风雨之后    时间: 2011-7-7 16:26
(预收帐款*15%-营业税-增值税)*25%
作者: zhoude0574    时间: 2011-7-7 16:38
预收账款*计税毛利率15%*所得税率25%  计算预征额
作者: DONG    时间: 2011-7-7 17:08
预缴的营业税与土增税应可以税前可扣除吧。
作者: DONG    时间: 2011-7-7 17:21
江苏省国税局针对新31号文补充下发的苏国税发[2009]79号文中,指出“……允许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
作者: DONG    时间: 2011-7-7 17:23
根据国税函(2008)635号文中“实际利润额”的核算口径说明,房地产企业预缴期利润应当能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1-7-8 13:44
这里还应考虑下,第一季度有没有预缴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1-7-9 16:54
等待更详细的回答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1-7-9 17:05
等待更详细的回答,如果第一季度没有收入的话,是不是应该这样算:
2011年二季度毛利额=1345*0.15=201.75
   应纳税所得额=201.75-到二季度止的利润额(+-假设是-100)-营业税67.25-土地增          值税26.90=7.6
   预交所得税=7.6*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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