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同一控制下多个公司持有多块土地合并成一个公司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谢镇    时间: 2011-6-29 08:05
标题: 同一控制下多个公司持有多块土地合并成一个公司的问题
比如在同一控制下有3个公司A,B,C,分别持有3块地
A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B,C为商贸,生产制造
现要求B,C公司6块地并入A公司,整体开发
请问:应采取何种方式操作更利于公司

解释性文件:
1,
不论是吸收合并还是新设合并,契税税法都有这样的规定,在企业合并中,新设方或者存续方承受被解散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如果合并前各方为相同投资主体的,不征收契税
2,

根据财税[2002]191号文件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也不征收营业税。

3,
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问:同一控制下的公司之间的投资会有这样的问题吗?好像是采用成本法入账。
作者: 宇辉地产    时间: 2011-6-29 09:17
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值得一研!
作者: 谢镇    时间: 2011-6-29 14:39
期待高人解答!!!!!
作者: 露珠儿    时间: 2011-6-29 15:54
个人认为:
第一、新建个A的子公司D,
第二、A、B、C公司以土地入股投资D公司,
第三、BC公司再把股权转让给A公司

这样三块地合并一起,只需交纳印花税
作者: 谢镇    时间: 2011-6-30 07:32
继续等待,希望详细阐述,谢谢了!
作者: 宇辉地产    时间: 2011-6-30 13:5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第七条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
作者: 谢镇    时间: 2011-6-30 14:29
谢谢楼上的回答,希望能看到具体的实施方案。
作者: 谢镇    时间: 2011-7-1 07:04
同志们啊,你们在哪里呀???????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