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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拍卖公司的佣金比例 [打印本页]

作者: 尹伟    时间: 2011-5-25 20:52
标题: 关于拍卖公司的佣金比例
我公司通过挂牌竞拍拍得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请问应支付给拍卖公司的佣金应如何计算?
作者: 工作愉快    时间: 2011-5-25 21:44
求助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1-5-25 22:26
土地拍卖佣金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支付的款项。账务处理上应记入土地成本-土地成本,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据实扣除。但在企业所得税计算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的规定,除保险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作者: 虎妞    时间: 2011-5-26 09:13
学习,谢谢站长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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