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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企业开工前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han7509    时间: 2011-5-11 15:57
标题: 房地产企业开工前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问题
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09年成立,到11年才正式开发项目,有收入,以前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1-5-11 16:55
按发生额的60%但不超过销售收入的千分之5扣除.
作者: 小木一旦    时间: 2011-5-11 20:25
可以呀,但总额不能超过收入的千分之5,并且是发生额的百分之60。
作者: 小小会    时间: 2011-5-12 08:45
就是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吧,没什么特别的说法吧,又不能进开办费。
作者: 一杯茶    时间: 2011-5-12 09:53
没有收入之前,招待费不能税前扣除。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1-5-12 16:51
没有收入之前,招待费全额调增.
作者: lsldg08    时间: 2011-5-12 21:10
有销售收入后再按千分之五调整
作者: 江苏    时间: 2011-5-12 22:36
没有收入之前,招待费不能税前扣除。

作者: weillst    时间: 2011-5-17 11:48
按2009年31号文。是没办法税前扣除的
作者: 545698641    时间: 2011-12-15 16:36
调增是什么意思呢,是等待以后有收入了在扣除,还是说就是完全的调出去了不可以抵扣了呢?
作者: 风玲    时间: 2011-12-16 08:50
是调增当年利润,并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作者: 一碗月亮    时间: 2012-6-19 10:29
没有实现收入以前,业务招待费全部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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