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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架空层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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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wuhen
时间:
2011-5-6 11:09
标题:
关于架空层车位
我们在一楼有架空层车位,不计容面积,无产权,打算拿去出租。请问这种情况下进行所得税清算,要不要分摊成本?还是直接把他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还是说不分摊成本,以后有出租收入时也不扣除成本?请赐教,谢谢
作者:
chenxiumin
时间:
2011-5-6 12:39
跟业主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呢,如果归业主所有,那可以扣除成本并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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