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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使用税的报缴 [打印本页]

作者: 维生素    时间: 2011-5-5 17:46
标题: 土地使用税的报缴
请各位高手帮忙反映点一下啊:
           如果是去年5月份购的土地,同时取得土地使用证,按理应去年11月份缴使用税,但没缴,今年5月份想一起缴纳,要如何申报才可以不缴滞纳金的,还有在填报时“应税面积”数据可不可以比实际占地面积(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大啊。
            请各位高手帮帮忙指点一下
作者: 学习房地产    时间: 2011-5-5 17:51
缴不缴滞纳金由稽查定,按规矩肯定应该缴滞纳金,但你们可以不主动缴滞纳金。先补申报去年的税收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11-5-5 18:05
loushang  说的很有道理啊!
作者: 维生素    时间: 2011-5-6 09:19
现在缴税都是进入微机管理,如果超期的话是电脑自动生成的滞纳金数额,我以往缴其他税种都是这样的,土地使用税还没缴过,是不是土地使用税可以特殊些,不是微机自动生成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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