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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收入的确认 [打印本页]

作者: DUDINGADU    时间: 2011-5-5 08:29
标题: 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收入的确认
本帖最后由 财务匪兵 于 2012-3-6 20:41 编辑

采用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按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那么首付款应按实际收到日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还是预收账款?谢谢指教。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1-5-5 09:27
在财务上作为预收账款,在税务上确认为收入
作者: 毅忆    时间: 2011-5-5 13:11
那就得交营业税和城建、附加了吧,还有土地增值税
作者: DUDINGADU    时间: 2011-5-10 15:04
计入预收账款那得预交营业税和城建、附加,还有土地增值税,所得税.
作者: 大胖宝宝呀    时间: 2011-5-11 08:31
这个31号文有明确规定的 楼主可以看看
作者: 清远    时间: 2012-3-6 17:40
同意2楼。。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2-3-6 17:54
当然是计入预收账款中了,只有在房屋完工交付后才结转成本的
作者: 鱼娃娃    时间: 2012-3-7 16:46
进预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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