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头目梁奇交代,他们通过非法手段获得作案工具并经过几次试验成功后,便大肆作案,他们主要选择和作案工具相匹配的A T M机安装设备,一般都是在银行工作人员下班后,选择人流量大的自助银行网点作案,设备安装上去后,大约一个小时左右便拆卸回家,开始复制银行卡信息,然后利用复制卡在任意一台银行取款机上实施转账和取款。
与这起案件几乎同时发生的,是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捣毁的同一类型银行卡犯罪团伙,缴获银行卡434张,网上银行U盾31个,A T M插卡器28个,**35个,银行卡读卡器18个,读卡器驱动光盘38张,磁卡写卡器1台,电话转账机6台,无线电话改号器1台,以及用于作案的电脑与各类电子器材一批。该团伙作案50起,涉案金额达200多万。
记者深入采访时发现,两个犯罪团伙采用的银行卡盗刷手段几乎如出一辙。柳州警方破获的犯罪分子,团伙成成员先是在银行自动柜员机上拆下键盘,安装上一个仿A T M机插卡口、一台内置读卡器、一个隐秘的无线摄像探头,然后就在自动柜员机附近等候,当客户把银行卡插进卡口,卡上的信息就很快被复制下来,最后再根据这些信息“克隆”出一张假的银行卡,用这张假的银行卡盗窃客户卡里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