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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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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宅生
时间:
2011-4-20 12:41
标题:
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
问题:一宗地块分期5期开发,最后一期(5期)土地分割出来了,有土地证,5期上面已开始建设施工,前期费用已发生,此时该在建工程将(5期)要出售,请问这种情况下的土地增值税最终清算应怎么清算?是5期单独清算吗?还是连同前期分期已开发完毕的一起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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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宅生 于 2011-4-21 10:55 编辑
]
作者:
fengjh
时间:
2011-4-20 23:26
我觉得第五期应该单独作为一个清算单位进行清算。
所有五期一起清算的条件应该是:这5期都没有竣工决算,而且每期都没有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然后整体转让项目。
作者:
宅生
时间:
2011-4-21 09:15
谢谢fengjh,我也问过税务局了,他们的也说分期开发就分期清算。根据国税发[2006]187号
作者:
小小会
时间:
2011-4-22 15:28
应该分期清算吧
作者:
小小会
时间:
2011-4-22 15:32
标题:
工程款顶账的处理
施工队工程款用房子顶账需要走什么手续?是不是顶账协议就可以?有模板没有啊?
作者:
宅生
时间:
2011-6-23 10:39
一边按售房处理,一边按支付工程款处理,谨供参考
作者:
mlhshihui
时间:
2014-2-17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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