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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公司上交总公司的管理费用如何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跳铃铛的兔子    时间: 2011-4-18 19:47
标题: 分公司上交总公司的管理费用如何处理
一家独立核算的施工企业,公司名称是某某建设公司分公司,自负盈亏,自主核算,自主经营施工业务,自主对外开具发票(非挂靠)。每年按收入比例支付总公司管理费用,总公司只出具正式收据。请问,这种费用能在税前扣除吗?还有,总公司如何处理,是否纳税?谢谢。
作者: wwb1985    时间: 2011-4-19 09:06
只有收据当然处理不了,不如你公司出点营业税款让他们开发票
作者: 诗涵    时间: 2011-4-21 09:58
我也正碰到这样的问题,想知道如何处理好,看看有没有谁做过类似的帐务,传授一下
作者: hebsjz    时间: 2011-4-22 08:14
要看分公司所得税是怎么交啊
作者: 大海浪花    时间: 2011-4-26 08:54
总司开收据不能税前列支
作者: 工作愉快    时间: 2011-4-26 09:11
go 来个经典的,,,,,,
作者: hnykh    时间: 2011-5-5 14:55
go 来个经典的,,,,,,
作者: lxcj    时间: 2011-5-12 16:01
具发票的前提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且是对外发生的经营业务行为。总公司收到分公司的管理费,并不属于对外销售,故不需要开具发票。应直接签订协议,根据此协议入账。入账时分公司作为费用处理、总公司作为收入处理。并且,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得到解决的,不会缴纳企业所得税。
作者: 好顺    时间: 2013-4-20 16:02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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