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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企业租用房子是否要交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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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君与习
时间:
2011-4-14 23:20
标题:
房地产企业租用房子是否要交土地使用税?
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在外地设立了分公司,现分公司还没有营业收入,但在报税时税务部门要我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说我公司注册开发公司(分公司)需要土地(经营场地),我公司当时注册的经营场地是租用的商品房,请问我公司要不要缴纳土地使用税?请大家帮助,谢谢大家!
作者:
nthzy
时间:
2011-4-15 08:08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凡是在上述所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出租方没有交纳的由承租人交纳。
作者:
桑果果
时间:
2011-4-15 08:38
赞成楼上的回复
作者:
lifanjun
时间:
2011-4-15 08:58
这个可以参考京地税征[2007]16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征[2004]1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按照综合征收率计征方式入库的税款中,分别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各税。
作者:
君与习
时间:
2011-4-15 09:39
谢谢大家帮助,我有一个疑问就是我公司是租用商品房作办公场所那来的土地使用啊?还有请问开发公司注册分公司在税务登记时是否要有土地才能登记呢?请大家再给予帮助,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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