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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预缴的税金放待摊下面合适吗? [打印本页]

作者: 雯雯    时间: 2011-3-24 20:09
标题: 预缴的税金放待摊下面合适吗?
我公司今年预缴了一部分税款,因为我们现在项目还未动工只是预收了部分房款,所以我把这部分预缴的税金放在了待摊税金下面而没有进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我认为按照会计上的配比原则,既然没有收入、成本,所以预缴的税金进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不合适,可是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为我进待摊就虚增资产了,请问我应该怎么做,需要调整吗?
作者: 微风拂面    时间: 2011-3-25 09:47
我也是计入待摊费用,报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就可以。不存在虚增资产的问题。你可以和事务所多沟通沟通。
作者: 0123    时间: 2011-3-25 09:49
放到应交税金借方就不是虚增资产了
作者: lonkee    时间: 2011-3-25 11:05
正常做法是要做到“营业税金及附加”里的,有关这个,在“中国税务报”上有几次说过这问题的,但现实中很多房地产企业都没这样做。事务所在审计我们的时候,也是要求放在“营业税金及附加”上的。
作者: lifanjun    时间: 2011-3-28 09:21
其实楼主可以考虑一下计入应交税金的借方
作者: DUDINGADU    时间: 2011-4-22 11:13
预交的都发放到应交税金里就行了。
作者: frescoooo    时间: 2011-4-23 23:55
先归集到应缴税金的借方,结转成本时,再配比结转“营业税金及附加”。
作者: 大胖宝宝呀    时间: 2011-4-25 10:47
1、放在预付账款里了 等结转收入的时候再转到营业税金及附加
2、不计提 缴纳时直接借应缴税费 贷银行存款 结转收入时再结转到营业税金及附加
3、直接进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我觉得这三种都可以
作者: ssd    时间: 2011-4-25 11:34
应交税金 科目的处理较合规
作者: 丑丑鱼    时间: 2011-4-25 14:56
就放在应交税金借方就行了吧
作者: 羽化    时间: 2011-4-25 15:21
我也放入应交税金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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