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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过程中存在未分配利润是否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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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11-3-16 20:43
标题:
企业合并过程中存在未分配利润是否缴纳个税
【问题】 企业合并符合财税[2009]59号文件中的特殊税务处理,国税已经进行备案,被合并方存在100万未分配利润,合并过程中没有进行利润分配,请问被合并方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股息红利?
作者:
zyq0504
时间:
2011-3-17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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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的帖子
学习学习。应该要交的吧
作者:
博古通今
时间:
2011-3-26 08:05
我有碰过,但都没交税。看看。
作者:
烈炎幕天
时间:
2012-11-12 11:15
学习!
作者:
czh1133
时间:
2012-11-12 11:26
看看是啥............
作者:
心醉一片绿兰
时间:
2013-2-15 09:29
想了解一下
作者:
ljmhzyhyh2
时间:
2013-2-26 13:30
学习一下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3-2-26 14:52
在会计账务处理中,被合并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中有关数据,基本上按原账面数额移植到合并方企业,在此过程中“未分配利润”没有发生分配行为,不需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免税重组过程中,合并方账务处理时对“未分配利润”做了转增股本处理,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作者:
舞之精灵
时间:
2013-8-28 09:03
恩,这个想了解下哦
作者:
森林之子
时间:
2013-8-28 09:18
学习之中
作者:
错落的黄昏
时间:
2013-9-2 15:18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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