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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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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hygroup
时间:
2011-3-8 14:29
标题:
这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该归谁
成立公司前,公司法人个人承包政府项目以抵工程款方式获得一块划拨性质的工业用地,也不知道当时具体的原因(好像说土地不能划拨到个人,只能划到公司名下),当时没有办理到法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证,后来法人注册了公司,而且拿到了政府开具的以公司为土地证登记人的土地出让金发票并办理了以公司为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证,公司原来的会计便据此发票和土地证以发票所载的金额抵扣法人的借款形式把这块土地列入了无形资产项目,现在由于规划,政府要收回这宗土地,问题是收入该归公司还是法人个人
作者:
海南闲人
时间:
2011-3-8 16:41
个人承包政府项目——是不可能的事情,一定是挂靠一个公司去承包的。。。。。。
作者:
飘泊税官王越
时间:
2011-3-9 10:06
土地这种不动产是以登记来确认权属的,既然土地使用证是公司名义,这块地也是公司的,政府给的补偿收入也是公司的,呵呵
作者:
lifanjun
时间:
2011-3-10 09:07
国土证的权属人是公司,肯定收入是记入公司的,个人之前垫付的钱按原数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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