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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样的物业用房在会计上应如何进行核算? [打印本页]

作者: 徽府阁    时间: 2011-3-7 09:02
标题: 这样的物业用房在会计上应如何进行核算?
公司毛地拍了一块土地,似建35000多平米的商业用房。现拆迁后还剩下一幢比较好的房屋,约有1500平方,有八成新,未拆,经装修后直接用于物业管理房了,但此房从目前来说是没有进行会计上的操作,成本上也没法反映。象这种情况,能否通过中介评估,重置价值进入开发成本。可以的话,下面应该进行怎样的会计核算?还应注意什么样的问题,请教了?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11-3-7 12:15
应该进行重新评估入账

最好和房管局通个气,看看是否有房产证,如果没有的话应该要补交一些税费然后补办的
作者: 楚公子    时间: 2011-3-7 15:16
物业用房,可以不**的,直接拿来用就是了。
至于成本,在拆迁时就已经支付了吧,当时就记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中。要是偷懒,现在不**,直接交给物业,成本也不用再搞什么评估。
作者: 徽府阁    时间: 2011-3-7 19:44
这里有个问题,就是物业用房本来就应该造的,是吧,这里能不能视同已造,重新评估后可以进成本。对于企业来说是增加了开发成本,可以少交土地增值税了吗?
作者: 徽府阁    时间: 2013-4-3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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