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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亏损企业的所得税费用 [打印本页]

作者: 荆棘    时间: 2011-3-5 10:55
标题: 亏损企业的所得税费用
09年度企业会计利润-150万,所得税汇算后的利润总额-100万。当时未按债务法计提所得税费用。请问现需要补提吗?相关的会计分录是否该如下:
1,按会计利润确认递延所得税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5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25%  
2,按09年度所得税汇算后结果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10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50-100)*25%  
3,调整相关报表期数数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2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25%
作者: 地铁置业    时间: 2011-3-5 13:43
没看明白,亏损哪来的所得税费用。
作者: 飘泊税官王越    时间: 2011-3-6 09:58
亏损可以抵以后的所得,相当于一项资产,因此可以如此处理
作者: 荆棘    时间: 2011-3-7 09:18
请问,一般的亏损企业在按债务法计提所得税吗?
作者: lifanjun    时间: 2011-3-7 09:29
有点复杂,看得不是很明白,呵呵
作者: 绿草如茵    时间: 2011-3-7 17:02
这些分录要做吗,我觉的在弥补亏损的时候按税务利润100*25%弥补就可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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