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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产公司因延期交房赔付给业主的违约金记入营业外支出,汇算清缴是否调增? [打印本页]

作者: 枯叶飘零    时间: 2011-3-1 14:13
标题: 房产公司因延期交房赔付给业主的违约金记入营业外支出,汇算清缴是否调增?
房产公司因延期交房赔付给业主的违约金记入营业外支出,汇算清缴是否调增?
作者: yu521125    时间: 2011-3-1 15:42
调增,如果是法院判处的不用
作者: 财神    时间: 2011-3-1 16:25
属合同违约费用,有双方签署的延期交房赔付协议和支付凭证即可税前扣除,无需纳税调增。
作者: 地铁置业    时间: 2011-3-1 17:01
财神说的对!!!!!
作者: 清风明月2    时间: 2011-3-1 21:11
支持财神的说法,按照现行的所得税有关规定,不必要 调整的
作者: 小彬    时间: 2011-3-1 21:14
看看,学习学习,互相交流一下
作者: 向往自由    时间: 2011-3-3 11:39
同意财神的说法,不用调增
作者: tanxiongming    时间: 2011-3-4 20:42
想多交所得税你就调吧
作者: 江苏MIMI    时间: 2011-3-16 15:31
同意3楼的观点,这个不用调增
作者: 赛特    时间: 2011-4-30 22:03
违反经济合同,不用纳税调增吧
作者: ssd    时间: 2011-5-6 13:41
直接账务抵减不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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