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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使用权被分成两部分后,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1-1-22 21:26
标题: 土地使用权被分成两部分后,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问题内容: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分立成两家股权比例相同的企业,其中分立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分立,请问土地增值税是否需要计算缴纳?(分立过程由于股比前后没有变化,因此没有对价支付情况) 无论是否需要缴纳,有无相应的文件支持?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作者: windowsxpsp    时间: 2011-1-23 08:44
学习一下,现在要回帖了
作者: msdc2008    时间: 2011-2-16 20:41
学习一下子11111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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