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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菜鸟求助:税收申报 [打印本页]

作者: 李亦心    时间: 2011-1-17 12:02
标题: 菜鸟求助:税收申报
我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以一次性付款方式收取房款1000万,但售房合同尚未签订。请问这种情况下申报营业税及预缴所得税吗?如果要报请问是12月还是签订合同当月申报?
作者: 苗菁    时间: 2011-1-17 13:50
需要申报营业税和预交所得税,12月应缴的税金,元月申报缴纳
作者: 简枫    时间: 2011-1-17 14:01
同意楼上观点。
作者: 無聊    时间: 2011-1-17 16:00
营业税金下月缴纳
所得税根据预计毛利计算所得税预缴,北京貌似是15%,之前是20%可以扣除期间费用,调整为15%后好像不允许扣期间费用,最好扣,因为如果之后实际要交的少时,不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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