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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未开发土地发生修建围墙、道路,板房等看护费用的账务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荆棘    时间: 2011-1-14 16:25
标题: 关于未开发土地发生修建围墙、道路,板房等看护费用的账务处理
关于未开发土地为保护该地(杜绝偷挖土方和沙石)特修建了围墙和板房,并雇人看守。老师们说不能计入开发成本-土地成本。应计入固定资产或当期损益。我不太认同该意见。请问,可否计入开发成本-商品房开发-前期费用呢?
作者: feiyun302    时间: 2011-1-14 16:30
发成本-商品房开发-临时设施费,我觉得入这个科目比较好
作者: 卢闽北    时间: 2011-1-16 16:17
开发成本-商品房开发-前期费用,我个人觉得也可以
作者: ssd    时间: 2011-1-16 17:47
开发成本--前期费用--临时设施(围墙)
                 --其他
作者: 荆棘    时间: 2011-1-17 09:24
是啊。我也和大家的想法一致。但不知道为什么有些老师却说不行。期待更多的意见。
作者: 简枫    时间: 2011-1-17 14:14
同意四楼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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