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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11-1-11 17:31
标题: 房地产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问:房地产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规定可以从事贷款业务以外的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不得确认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损失。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11-1-11 20:21
明白了,就是借给别人钱要不回来,这个损失不能税前扣除。
作者: 等爱的玫瑰    时间: 2011-1-13 14:39
2#的理解简直是太直白了。我的理解:此费用在还未用到项目时就发生了损失,这样的直接损失是不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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