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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明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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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12-25 15:28
标题:
海南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海南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本网讯 日前,为了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保证土地增值税税款均衡入库,海南省地税局下发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明确调整该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通知指出,海口、三亚地区,以及陵水、琼海、文昌、万宁、澄迈、乐东的沿海房地产开发项目:普通住宅预征率为2%,非普通住宅预征率为3%。其他地区:普通住宅预征率为1%,非普通住宅预征率为2%。
同时,纳税人开发的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保障性住房须凭政府有关批文确认。
该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凡2011年1月1日起应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的,一律按通知执行。
作者:
yikang
时间:
2010-12-26 00:15
谢谢银河老师,我这几天还没有注意到呢!
作者:
娟娟511
时间:
2010-12-26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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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的帖子
版主总是能给大家在最早时间提供最新食量
作者:
lifanjun
时间:
2011-1-4 14:32
海南地区的预征率还不是很高啊,呵呵
作者:
爱的奉献
时间:
2011-4-22 10:58
版主总是能给大家在最早时间提供最新食量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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