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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那些劳务需要在发生地纳税?? [打印本页]

作者: 许家铭    时间: 2008-5-27 17:18
标题: 那些劳务需要在发生地纳税??
请问:那些应税行为需要在发生地纳税?应税劳务具体讲是那些?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5-27 17:44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作者: 许家铭    时间: 2008-5-27 17:54
那么那些劳务要在发生地缴税呢?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5-27 18:20
所有的劳务
作者: 许家铭    时间: 2008-5-27 19:08
主要指的是建筑业吧?
作者: 溪后人    时间: 2008-5-27 20:35
不是所有的劳务,设计\勘察就可以是机构地.
作者: 溪后人    时间: 2008-5-27 20:40
想到楼主提这问题.有点想揍人的冲动.
作者: 溪后人    时间: 2008-5-27 20:40
BS 楼主,
作者: fhyyy    时间: 2008-5-29 21:37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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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家铭    时间: 2008-5-30 16:12
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如果这样就好了,我们这里地税会要我们补交税款,说我们有代扣代缴的义务。税务=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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