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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预收的房款是否该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 [打印本页]

作者: 河北阿慈    时间: 2010-12-1 08:20
标题: 预收的房款是否该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
预收的房款是否该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问:我是一家房地产企业,请问收入应该如何确认?
      税答:根据新31号文件第六条 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具体按以下规定确认:  
        (一)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三)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四)采取委托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略)
        企问:照文件的意思,就是只有我们在正式签订上述两个合同后,才需要确认为收入计算所得税的,是吧?
        税答:从文件上说的来看,应该是这个意思的。
        企问:那我们要是不签订正式合同呢?是不是可以不确认收入啦?
        税答:那可不行的吧?不签合同也没法办理房产证啊?
        企问:我们先盖着,等什么时候快交房的时候,再签正式合同,再交所得税,行吧?
        税答:我觉得太便宜你们开发商了,可文件确实只说了签合同才确认收入,哎呀,实在头疼。
        企问:到底怎么办啊?你快说,别回头再查我们的时候说我们偷税。
        税答:对了,看31号文的第九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你看看,虽然未完工,但你取得了收入应该先按预计毛利率来交所得税。企问:第九条我们看了,文件说的是我们取得销售未完工产品取得的收入,请注意,这里说的“收入”,那什么是税法说的收入呢?就是咱们前边说的签订正式合同后的,那才是税法上的收入,我们没签订任何合同,所以不能算做收入,不能按照预计毛利率来交所得税。说实话,我们就是预收账款,离成为收入还早着呢。
        税答:这鸡 巴文件真是的,原来有个2006年31号文里有个“预售收入”的概念,未完工前的都叫预收收入,都按规定的利润率来预交税款,现在可到好,光说了个签合同确认收入,那不签合同的咋办?这河道成该不是越老越糊涂了吧?
        企问:也不是河道成老糊涂了,这要结合新31号文件出台的历史背景来分析的,应该说新31号文取消预售收入是对企业有利的举动,因为当时正闹金融危机呢,上边的大环境是帮助企业,尤其是帮助开发商渡过难关。对开发商贷款放行,让点小税。这都是历史的产物。至于说现在经济稳定了,税收政策应该及时调整,恢复对预售收入征税也是情理中的事情,但税务总局就是不出台相关文件,所以也不是我们开发商不想预交税款,是现行政策的问题啊。
        税答:可有的省份明文规定对类似的预售收入要征税的哦。
        企问:是的,有的省规定征了,可你比照新31号文件看,地方的规定是不是与总局文件不符呢?你们税务局不能靠随意歪曲理解文件精神来执法吧?今天这样理解,明天那样理解,**文件都还省了呢,合着你们上下两张嘴,我们是说不过你们的。
作者: lifuxiao    时间: 2010-12-1 10:46
顶  顶   
作者: 三页    时间: 2010-12-14 14:53
很强大么,呵呵,
作者: msdc2008    时间: 2011-3-3 20:53
呵呵,不签合同谁敢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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