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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装修费用的问题,请高手指教啊 [打印本页]

作者: xiefeng    时间: 2010-11-26 15:20
标题: 关于装修费用的问题,请高手指教啊
本公司最近租了个办公用房,租赁合同暂时签定了一年,装修费用要花费60万,请问这些装修费用我能进管理费用下面的办公费用吗?还是要进长期待摊费用?
作者: 大胖宝宝呀    时间: 2010-11-26 15:32
应该摊销  不能一次进费用
作者: xiefeng    时间: 2010-11-26 15:45
那装修合同金额是60万,现在只发生了30万,现在快年底了,请问这个装修费用即使摊销了,到年底了能摊销多少啊?
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0-11-27 09:34
要在租赁期间分期摊销
作者: 大胖宝宝呀    时间: 2010-12-5 13:38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第六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作者: 大胖宝宝呀    时间: 2010-12-5 13:38
大连的特殊规定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9〕18号八、关于企业经营用房屋发生装修费用的税务处理问题
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对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或无租使用他人房屋生产经营发生的装修费用支出,可视同长期待摊费用,自装修完成并投入使用的次月起,分期平均摊销,摊销期限不得低于5年。企业2007年以前发生的经营用房屋装修费用支出的税务处理仍按原规定执行。
作者: windowsxpsp    时间: 2010-12-6 09:51
很详细,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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