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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回迁大厅的利润和营业税的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学习再学习    时间: 2010-11-20 15:47
标题: 回迁大厅的利润和营业税的处理
例:A公司开发临街二层大厅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450平方米,大厅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可供销售面积900平方米,其中用于安置回迁户一层大厅面积为450平方米,其余450平方米的二层大厅由A公司以2000元每平米销售给回迁户。取得销售收入90万元。
   该项目工程已竣工决算,开发成本为95万元。
      1;怎么计算利润?
      2;营业税怎么计算?
    先谢谢。回答者不胜感激。
作者: haier163    时间: 2010-11-20 17:58
好想知道,谁来回答!!!!!!!!!!!!!!沙发!!!!!!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10-11-20 19:28
营业税:900×0.2=180万
        180×5.55%=9.99万
利润:如果开发成本不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则开发成本是95万+450×0.2=185万,利润只能是-5万,更不用谈土地增值税的问题了。
      如果开发成本中包含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还是觉得不合理,按税法规定可入成本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为450×0.2=90万,其他的成本不可能是5万。
      所以,楼主的问题是有漏洞的,还真不是好解答。
      个人浅见!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10-11-20 19:53
在假设开发成本中包含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前提下:
单位可售面积计税成本=95÷900=0.1056万
计算土地增值税:
     税前可扣除项目:土地征用及开发成本95万
                     开发费用95×10%=9.5万
                     加计扣除95×20%=19万
                     税金9.99万
            合计133.49万
       增值额=180-133.49=46.51万
         增值率=46.51÷133.49=34.84%
       应缴土地增值税=46.51×30%=13.953万
      则利润为(不考虑印花税及土地使用税等)=180-95-9.99-13.953=61.06万
作者: 学习再学习    时间: 2010-11-21 12:50
原帖由 天地一沙鸥 于 2010-11-20 19:28 发表
营业税:900×0.2=180万
        180×5.55%=9.99万
利润:如果开发成本不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则开发成本是95万+450×0.2=185万,利润只能是-5万,更不用谈土地增值税的问题了。
      如果开发成本中包含土 ...

开发成本95万元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也就是一层大厅回迁补偿)。也就是建成900平米的全部成本。销售收入90万元(450平米*2000元)是卖出二层的收入。1;一层怎么计算收入;  2;怎么计算全部利润?
     3;营业税怎么计算?
作者: windowsxpsp    时间: 2010-12-6 09:25
学习了一下,可能以后会碰上
作者: sdmcljg    时间: 2012-3-22 16:41
先计算营业税:回迁视同销售按照成本加成价计算营业税,每平米计税价格=950000/900*(1+10%)/(1-5%)=1222元,回迁面积450平米应纳税额=1222*450*5%=27495元。(不考虑附加税和土地增值税);市价销售900000*5%=45000元,税金合计72495元。同时确认成本1222*450=549900元。
利润=收入-成本费用税金=90万元+54.99万元-(成本95万元+54.99万元)-7.2495万元-所得税=???由于数据不全难以准确计算。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3-23 09:17
一楼的450平米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应该是不含地价的建造成本,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应该是视同销售,并计入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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