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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公司股权收购溢价账务怎么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风玲    时间: 2010-11-15 17:04
标题: 房地产公司股权收购溢价账务怎么处理
老板购买房地产企业连同待开发的土地,只变更法人,其它均不变,支付的款项大于原来地价,请问各位前辈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作者: haier163    时间: 2010-11-15 23:09
没有办法的东西,谁叫你不变更公司呀?怎么出账??????
作者: 嫦娥一号    时间: 2010-11-16 08:38
溢价购买,如果是被投资方,其差价部分记入“资本公积”。
作者: 大胖宝宝呀    时间: 2010-11-16 08:40
这个只是股权变更吧 跟地价没关系吧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10-11-16 09:29
如果地价是评估增值是否可做(被投资方)
     借  无形资产或开发成本(被投资方列的购买土地时列科目)
              贷   资本公积
作者: langzi3000    时间: 2010-11-16 11:18
评估增值是要交税的
作者: 风玲    时间: 2010-11-16 15:02
在不评估增值,不变更公司名称,只进行变更法人股东的情况下,所支付现金应该是股东自然人之间的交易,1、需延续原公司帐务,接管原公司的帐本报表及凭证,2、公司帐务只需调整实收资本,将实收资本-甲调整为实收资本-乙,3、同时接收原公司的所有资产及其债务。请教各位老师这样处理是否合理?还有什么不完善的地方?请指教
作者: 财会之星    时间: 2010-12-31 10:10
标题: 回复 7# 的帖子
y我认为应该可以了,
作者: talos51002    时间: 2011-1-3 10:55
股权收益,是股东之间的事,不影响公司的帐
作者: talos51002    时间: 2011-1-3 10:55
是股东收购,
作者: 西门吹绿雪    时间: 2012-8-3 13:57
不动被收购公司的账,继续保持原状。如果有土地评估增值,则需要交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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