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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租房发票应在哪儿开具 [打印本页]

作者: 曾韦韦    时间: 2010-11-1 09:41
标题: 关于租房发票应在哪儿开具
我公司为高管报销房租费,但是收到的房租发票开具单位并不是房子所在地的税务所Dai.开的发票,这样的情况能否入账?有什么样的税务风险?比如说房子是在闵行,但是发票却是闸北税务所开的?

[ 本帖最后由 曾韦韦 于 2010-11-1 09:42 编辑 ]
作者: 曾韦韦    时间: 2010-11-2 08:55
没人回答,是因为问题太幼稚了么?
作者: 乔丹    时间: 2010-11-2 09:21
去睡局!!!!!! :L
作者: haier163    时间: 2010-11-2 15:28
最好在房子所在地税局开!!!!!!!!!不过也没有关系,都可以入账的。
作者: 大胖宝宝呀    时间: 2010-11-6 18:45
有租赁发票的话问题倒是不大 这个要考率个税问题了
作者: haier163    时间: 2010-11-7 09:19
只要有发票问题就不大了
作者: 冰月    时间: 2010-11-7 11:25
我们有过这种情况,稽查查账时没有关注,理论上是应该在房子所在地开具,但有发票就没有大问题
作者: 小猪笨笨    时间: 2010-11-7 22:33
严格按照税法的话 这叫做没按规定取得发票 因为房产税是地税 在闸北开票税就入了闸北区财政了 闵行一分钱没拿到 金额不大的话 没啥问题 不过我们做小会计的应尽量规避和降低税务风险 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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