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财政退税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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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坤
时间:
2010-10-30 08:30
标题:
财政退税的会计处理
现在一些地方为招商引资,提出了许多对企业的优惠条件,我单位开发的项目地方政府给预的优惠政策是地方财政留成部分返还,对这部分返还的税款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作者:
东哥混财务
时间:
2010-10-30 09:09
正统的做法是贷记补贴收入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0-10-30 09:43
支持楼上的观点,记入补贴收入
作者:
茉莉花小小
时间:
2010-10-31 10:47
做补贴收入合法又少交税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0-10-31 11:20
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交所得税.
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10-10-31 11:23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通常会计处理为:
1、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它应付款处理,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3、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会计处理作为损益,原来规定计入补贴收入,新准则要求计入“递延收益”或当期“营业外收入”具体处理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
作者:
大胖宝宝呀
时间:
2010-10-31 15:44
做营业外收入 交企业所得税
作者:
wy356518
时间:
2010-11-1 10:00
执行《会计制度》的企业计入补贴收入,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计入营业外收入。
作者:
jxyzkq
时间:
2010-11-13 23:10
其实不管是进营业外收入还是补贴收入,企业所得税是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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