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请教大家一下啊,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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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efeng
时间:
2010-10-28 13:42
标题:
请教大家一下啊,万分感谢!
本公司有三个自然人股东合伙,注册资金只有2000万,但拍的土地价值有两亿多,也就是说其他部分是股东借给公司的,请问这些借款需要支付给股东利息吗?(而其中一个股东又不是以个人名义把钱借给本公司的,是以他自己名下的其他公司把款打过来的.)
作者:
海南闲人
时间:
2010-10-28 13:52
可以。看你们企业想不想付利息了。
作者:
飞上云的鸟
时间:
2010-10-28 16:22
可以。看你们企业想不想付利息了,个人股东愿不愿意缴个税呢
作者:
李子一
时间:
2010-10-28 21:55
我也正好遇到此类的问题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0-10-29 08:00
付利息可以,但需要对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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