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请教大家一下啊,万分感谢! [打印本页]

作者: xiefeng    时间: 2010-10-28 13:42
标题: 请教大家一下啊,万分感谢!
本公司有三个自然人股东合伙,注册资金只有2000万,但拍的土地价值有两亿多,也就是说其他部分是股东借给公司的,请问这些借款需要支付给股东利息吗?(而其中一个股东又不是以个人名义把钱借给本公司的,是以他自己名下的其他公司把款打过来的.)
作者: 海南闲人    时间: 2010-10-28 13:52
可以。看你们企业想不想付利息了。
作者: 飞上云的鸟    时间: 2010-10-28 16:22
可以。看你们企业想不想付利息了,个人股东愿不愿意缴个税呢
作者: 李子一    时间: 2010-10-28 21:55
我也正好遇到此类的问题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0-10-29 08:00
付利息可以,但需要对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