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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当年有交房的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打印本页]

作者: 中古75    时间: 2010-10-21 19:25
标题: 当年有交房的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地块分3期开发,项目已开发2期,1 -2期已竣工并在交房中,原销售合同约定是今年6月底交房,而实际是今年9月底交房,现在已有大部分已交房。
现在的问题是今年的土地使用税该如何计算?
应交土地使用税=(总土地面积-销售面积/容积率)*单位税额

1。我公司总土地面积20000平方 ,  已销售(签订合同)15000平方,总的规划容积率是1,因为这项目类别比较多,每个类型都有自己的容积率,该如何计算呢?(按总的还是,各自的容积率计算)

2.合同约定是6月份交房, 实际是9月份交房,计算土地使用税应该按哪个月份开始不用缴纳交房部分的土地使用税?
(缴纳土地使用税按踢去交房面积后计算的土地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按这个面积缴纳全年的可以吗?)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10-22 14:32
  应税面积=项目总计税面积-免税面积-交付购买的业主使用面积

  交付业主使用面积=(项目总计税面积-免税面积)×(交付购买的业主可售建筑面积÷项目房产总可售建筑面积)

  应纳税额=月单位税额×应税面积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10-22 14:33
以上是计算公式,房地产公司的土地使用税是按照交付时间来判定是否还需要缴纳的

所以时间应该是9月份
作者: 大胖宝宝呀    时间: 2010-10-27 11:37
学习了 飞雪老大辛苦了 收藏下
作者: 腊月    时间: 2010-10-27 16:40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我也学到了,谢谢管理员
作者: jxyzkq    时间: 2010-11-13 23:34
可是沈阳是按照是否开具结算发票为依据作为不交纳土地使用税的一个依据,而不是实际办理入住手续。象我们公司很多结算发票没开(以前开的是收据并已入账和交税),但是业主实际已办理入住,因此这一块的土地使用税一直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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