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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尚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工程在跨年度的12个月内取得发票,如何调整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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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0-10-21 12:22
标题:
尚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工程在跨年度的12个月内取得发票,如何调整折旧?
问题内容:
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第五条:“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请问:如果上述12个月是跨年度的,且取得发票金额与暂估不符而影响的折旧如何进行调整?是通过申请补交或退还上年度企业所得税?还是将影响的折旧额随第二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时考虑?
回复意见:
作者:
悠悠漫步
时间:
2010-10-21 21:08
学习一下,看怎么处理的
作者:
wujia822
时间:
2010-10-22 17:42
标题:
学习一下
看人家是如何处理这一类问题的
作者:
msdc2008
时间:
2011-4-19 20:32
学习一下,看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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