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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公司异地设分公司收集客户签约资料及收款需在当地纳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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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魅影骑士
时间:
2010-10-15 22:43
标题:
房地产公司异地设分公司收集客户签约资料及收款需在当地纳税吗?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A城一家房地产公司,因有较多B城客户,公司设想在B城设立营销服务点(以分公司形式设立),方便客户。该营销服务点具有一定营销展示内容,并以房产公司在营销点收取客户签约资料,收取客户款项(房产公司在B城某银行开立有售房监管账户),最终在A城以房产公司盖章确认完成签约手续。请问,这样的营销点(分公司)需要在当地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相关税金吗?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作者:
李科技
时间:
2010-10-16 09:01
学习一下,以后有用。
作者:
lxb
时间:
2010-10-16 09:31
学习,应该在房产地缴纳
作者:
笑梅姐
时间:
2010-10-16 11:52
学习一下,以后有用。
作者:
vladmirdaidai
时间:
2010-11-21 17:42
标题:
回复
很有价值,实践出真知。活学活用
作者:
sdcjlq
时间:
2010-11-26 14:44
学习yixia,O(∩_∩)O谢谢
作者:
msdc2008
时间:
2011-3-16 20:59
房地产公司异地设分公司收集客户签约资料及收款需在当地纳税吗
作者:
小李会计
时间:
2013-12-7 16:34
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图兰朵
时间:
2013-12-7 17:10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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