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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商品房预收款的后续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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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ping7812
时间:
2010-10-15 21:52
标题:
关于商品房预收款的后续账务处理
单位收到预收款后,分别预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时税率如下:
营业税=预收款的5%
城建税=营业税的5%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2%
印花税=预收款的5/10000
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144㎡以下)=预收款的1%
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144㎡以上)= 预收款的3%
土地增值税(店面)=预收款的5%
所得税公式为:应纳所得额公式=预收款*(3-15%)-营业税金及附加
应纳所得税=应纳所得额*25%
问题:
一、以上税率及公式正确吗?
二、假如预收款为1000万元,我这么做有没有错啊
1、收到预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0万元
贷:预收账款 1000万元
2、需要做这个分录吗?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3、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50万元
应交税金-城建税 2.5万元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1.5万元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1万元
管理费用-印花税 0.5万元
应交税金-所得税 XX万元
贷:银行存款 (55.5+XX)万元
4、土地增值税是挂在哪个科目的?
希望那位高人可以给我这个新人指点一下,谢谢
作者:
好运仁和
时间:
2010-10-15 22:32
1-3我认为是对的呀
第四点:可以做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 应交土增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10-15 22:36
营业税=预收款的5%
没错
城建税=营业税的5%
看你在什么级别的城市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没错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2%
没错
印花税=预收款的5/10000
没错
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144㎡以下)=预收款的1%
看地方的规定
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144㎡以上)= 预收款的3%
看地方的规定
土地增值税(店面)=预收款的5%
看地方的规定
所得税公式为:应纳所得额公式=预收款*(3-15%)-营业税金及附加
(预收款*15%-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
应纳所得税=应纳所得额*25%
没错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10-15 22:37
第二条分录是不需要做的
土地增值税就记入应交税金科目,刚才已经回复过你了
作者:
勿忘我
时间:
2010-10-15 23:00
向高手学习啊,谢谢!
作者:
同同
时间:
2010-10-15 23:04
单位收到预收款后,分别预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时税率如下:
营业税=预收款的5%
城建税=营业税的5%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2%
印花税=预收款的5/10000
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144㎡以下)=预收款的1%
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144㎡以上)= 预收款的3%
土地增值税(店面)=预收款的5%
所得税公式为:应纳所得额公式=预收款*(3-15%)-营业税金及附加
应纳所得税=应纳所得额*25%
问题:
一、以上税率及公式正确吗?
二、假如预收款为1000万元,我这么做有没有错啊
回答:城建设税看地方,一般市区为7%县级和建制镇为5%,其它的为1%,那个附加看地方政策
土增税问题还有一点要注意2010年下的文件,是首套房。。。特别注意是首套房才是这政策。分90方以下是1个点。土增率的预征率各个城市之间也有区别。问当地地税。
你的算法是正确,但计提有问题。营业税不应该这样计提。。。没有确认收入,哪来营业税金及附加。如果要计提,可以通过其它科目过来渡。土地增值税也是一样。(PS但土增税倒可以计提的)
计算所得税的时候看自己所在的地方所适用的毛利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不得低于15%,地级市城区及郊区不得低于10%其它地区不得低于3%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等不得低于3%
按2009年31号文平时预交时应该按预售收入*预计毛利率按季预缴,年底汇算。实际按调增预收款。再调减税金及附加处理。(请详细看2009年31号文关于这一节的讲解)
作者:
边走边糊
时间:
2010-10-15 23:10
看过了,学习了,感谢高手们的指点。
作者:
防水键盘
时间:
2010-10-15 23:37
标题:
呵呵,不用那么麻烦
据我所知江西是定律预征的,所得税预征普通商品房是3.96%,144以上的好像是差不多5个点,兄弟,看你列出的单子就知道也是江西的,呵呵,有空多聊聊。。。
作者:
nisg
时间:
2010-10-16 08:05
学习,谢谢了!!!!!!!!!!!!!!!
作者:
dragonst
时间:
2010-10-16 08:32
呵呵呵。。
高手都指点完了。。
顶一下
作者:
北极叟
时间:
2010-10-16 08:51
我强烈赞赏“同同”的解答
作者:
寒风刺骨
时间:
2010-10-16 08:56
标题:
回复 1#、3# 的帖子
我现在就是对用不用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不太确定,请群主指点。
作者:
蓝灵儿
时间:
2010-10-16 09:19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分录没必要做,或作待摊税金,结转收入时再做此分录。
作者:
李科技
时间:
2010-10-16 09:40
向高手学习了,O(∩_∩)O谢谢。
作者:
春风杨柳
时间:
2010-10-16 11:06
补充一小点:第三条分录借:“管理费用—印花税”可改为“管理费用—税金”,为简便核算,凡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都归纳在“税金”中,不必一一罗列。
作者:
涯思
时间:
2010-10-17 13:34
我觉的楼主你因该先明白一个概念,预收时是不能确认收入的,所以不需要计提和确认主营业务税金,预交的税都挂在应交税金的借方就行了,或者挂在待摊税金里,等确认收入时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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