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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上级单位转入资金占用利息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chengzilhc    时间: 2010-9-16 16:10
标题: 关于上级单位转入资金占用利息问题
我单位为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房地产业),因为占用集团公司银行贷款资金,公司资金结算中心每季度会转给我们一笔利息款,我们入账财务费用,请问这笔费用我们要不要取得合法票据才能入账,如果没有合法票据会不会在清算土增税,汇缴企业所得税有问题,请税务高手给予解答,谢谢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0-9-17 07:58
需要合法发票入帐,才能税前列支,收款方应到地税Dai.开金融业发票.亲兄弟明算帐嘛.
作者: 大胖宝宝呀    时间: 2010-9-17 11:26
这个是老子和儿子已经分家了 儿子占用老子的钱 和邻居占用老子的钱应该是一个概念吧 所以要有合法的凭据 只是营业税上有个统借统还的政策 不交营业税 但是有严格条件限制
作者: chengzilhc    时间: 2010-9-17 16:28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还是想继续问,不高于银行同期利息,其他全部齐全,还是需要税局开具发票列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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