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某房产公司交房时向准业主收取的收费项目是否合理,合规? [打印本页]

作者: qingniandazhou    时间: 2010-9-5 23:34
标题: 某房产公司交房时向准业主收取的收费项目是否合理,合规?
1、办理装修相关费用:
    装修管理费2.5元/平米,
    垃圾二次装让费3元/平米,
    装修保证金1500元/户,
    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20元/证,出入证工本费5元/证。
2、收取一年物管费。(按1.2元/平米收取)
作者: 我是特特    时间: 2010-9-6 09:16
首先声明,这些费用一般都是物业公司收的,不是房地产公司收的。
装修管理费应该是不合理的,垃圾清运费一般都会收,装修押金这个没关系,装修完了都会退的,物业费是根据物业公司的资质由物价局定价来收取的,应该没问题,**费和装修工人出入管理费一般情况下都会收取的,这个没有见过不允许收取的文件。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