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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发商铺和住宅连体的商住楼的如何分别核算增值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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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凡达
时间:
2010-8-12 17:21
标题:
开发商铺和住宅连体的商住楼的如何分别核算增值额
开发商铺和住宅连体的商住楼的如何分别核算增值额
有一种方法说是分别核算收入、成本、增值额和增值率,再分别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第二种方法是整体计算增值额和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后,再按照面积分别核算增值额计算增值税。我想请问一下,第二种方法是否妥当啊?符合“分别核算增值额、增值率”的规定吗?
作者:
海南闲人
时间:
2010-8-12 20:33
估计现在没有哪个税务机关敢有这个胆子不分别核算了,除非按5%核定征收。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3-2-15 15:36
学习了
作者:
天空的梦想
时间:
2014-1-10 09:33
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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