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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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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dezheng77
时间:
2010-8-10 12:56
标题: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请教
我公司是年底交房,同时结转收入和成本,但由于尚未清算土地增值税,即使有计提,是否也不得抵扣所得税?
公司后续没有项目,待实际缴纳土地增值税时,也就没有利润可冲,就意味着这个项目要多交的企业所得税,该笔税款可申请退回?有相关文件可参考?
谢谢!
作者:
海南闲人
时间:
2010-8-10 13:21
计提未清算土地增值税不得抵扣所得税
作者:
苏淳
时间:
2010-8-10 17:08
参见“国税发2009年31号文件
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十二条 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中未列示计提土地增值税
作者:
judezheng77
时间:
2010-8-11 12:50
那扣除计提的土地增值税后,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在实际缴纳土地增值税后,可以申请退回企业所得税?
谢谢!
作者:
judezheng77
时间:
2010-8-11 12:57
项目结束了,利润结过了, 现被要求清算土地增值税,等于形成了亏损, 之前白交了25%税款的企业所得税,有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的朋友,或者有没有建议如何操作比较好?
作者:
zxg_76
时间:
2010-8-11 13:52
不能计提土地增值税,以后也不能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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